曾在戈恩手下擔任日產秘書處主管的Ohnuma聲稱,他曾通過不同方式隱瞞了戈恩大約一半的年薪,而凱利也是參與策劃的幾位高管之一。據稱,其他涉案人員包括日產前聯席董事長Koeda和前副董事長志賀俊之。此外,負責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阿倫·巴賈吉,以及負責法律事務和首席執行官辦公室職責的哈里·納達也參與了此事,而前首席執行官西川廣人也曾簽署與戈恩賠償計劃有關的文件。
2010年,日本改變了公司報告規定,要求年薪超過1億日元的高管披露個人薪酬,而當年日產只有三名高管滿足披露條件,且這三人都不是日本人。根據Ohnuma的說法,戈恩最終決定向包括西川廣人在內的三名日本高管發放特別獎金,以避免其薪酬過于引人注目。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綜合外電報道 在日前對日產前主管格雷格·凱利的刑事審判中,有證詞顯示,部分日產管理人員為了幫助日產汽車公司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逃避公眾對其豐厚薪酬的審查,不惜鋌而走險。
格雷格·凱利
根據政府的證詞, 包括一名前副董事長和一名前聯席董事長在內的一群日產高級官員,“集思廣益”地想了許多方案,以避免戈恩的全部薪酬暴露在公眾面前的尷尬。由于擔心自己的薪酬遠高于他的日本副手,戈恩甚至下令為其中一些人發放特別獎金,以避免自己的薪酬過于引人注目。
這只是Toshiaki Ohnuma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的指控之一,他是控告凱利的檢察官的主要證人。凱利被指控與戈恩合謀,隱瞞了向后者支付的8000多萬美元延期賠償。
Ohnuma曾在戈恩手下擔任日產秘書處主管,9月29日,他作為Kelly案的第一位證人出庭作證。他表示,他曾參與尋找對戈恩的各種支付方案,并最終確定了一項延期賠償的方案,檢方稱該方案違反了法律。
Ohnuma聲稱,幾年來他與戈恩密切合作,通過不同的方式隱瞞了戈恩大約一半的年度薪酬,而凱利也是參與策劃的幾位高管之一。據稱,其他涉案人員包括日產前聯席董事長Koeda和前副董事長志賀俊之(Toshiyuki Shiga)。此外,負責公司人力資源部門的阿倫·巴賈吉(Arun Bajaj),以及負責法律事務和首席執行官辦公室職責的哈里·納達(Hari Nada)也參與了此事,而前首席執行官西川廣人也曾簽署與戈恩賠償計劃有關的文件。
據悉,Ohnuma和納達達成了辯訴交易,以保護自己免受可能的起訴;另外,政府方面也沒有解釋為什么證詞中提到的其他人沒有被起訴。
“我們檢察官根據證據的細節和內容,已經起訴了那些被認為可以提起公訴的人,”副首席檢察官山本浩史(Hiroshi Yamamoto)本月早些時候表示,“至于這些人沒有被起訴的原因,與我們基于證據內容對事實的評估有關,所以我不在這里談論這個問題。”
卡洛斯·戈恩
檢方稱,戈恩的下屬從2010年開始為他隱瞞薪酬。在這一年,日本改變了公司報告規定,要求年薪超過1億日元(合94.8萬美元)的高管披露個人薪酬。他們表示,戈恩一直因是日本最高工資的高管之一而受到批評,他希望避免公眾的批評。
根據Ohnuma的說法,戈恩當時每年收到大約1520萬美元,最初的目標是將公開披露的部分減少到850萬美元左右——Ohnuma認為,這個數字更符合日本人的“口味”。
但在2010年,戈恩遇到了另一個問題。當年日產只有三名高管的收入足以要求公開他們的個人薪酬,但這三人都不是日本人——他們分別是戈恩、現任PSA集團董事長的卡洛斯·塔瓦雷斯(Carlos Tavares),以及時任日產首席績效官的科林·道奇(Colin Dodge)。
Ohnuma表示,戈恩考慮到,如果沒有一個日本高管掙到足夠多的錢來跨越這個門檻,將會看起來很糟糕。因此,在最后一刻,他決定向三名日本高管發放特別獎金,其中包括后來成為日產CEO的西川廣人。
“一旦引入薪酬披露制度,日本員工就會對董事們的薪酬情況了如指掌。有人擔心,這可能會導致抱怨,‘雖然每個員工都在努力工作,但只有非日籍董事的薪酬更高。’”Ohnuma說到,“所以戈恩先生決定發放額外的獎金。”
Ohnuma說,從那一年開始,他和其他日產管理人員開始找尋向戈恩公開支付符合公眾預期金額的方式,同時努力確保戈恩通過其他非公開渠道仍能收到未清款項。
他的想法包括,通過雷諾-日產在荷蘭設立的子公司RNBV支付戈恩剩余的資金、通過日產在荷蘭和迪拜設有辦事處的子公司Zi-A支付資金,以及通過長期激勵計劃對戈恩進行補償。
Ohnuma稱,有人擔心從這些子公司只向戈恩轉移資金會引起懷疑,因此,Ohnuma想出了創建“虛擬”賬戶的主意,他在證詞中表示,這樣看起來好像很多當事人都得到了報酬。
Ohnuma將日產在荷蘭和迪拜設立辦事處的子公司Zi-A描述為“納達成立的一家‘紙業公司’”,主要作用就是支付這類款項。他表示,自己在一份備忘錄中向戈恩提供了最新情況,他總是將其命名為“親愛的戈恩先生”。
Ohnuma在證詞中稱,戈恩選定了一種方法,將每年的未披露金額作為“延期”付款,在戈恩退休后交付給他。具體處理方法包括將這批資金作為退休后的咨詢費支付,以及作為長期激勵或非競爭條款的支付。(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記者張羽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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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龔磊)